序号

企业名称

违法行为

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1

阳泉市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5﹞执C-3号

2026年1月4日

《阳泉市城区义井镇义东沟村南苑东、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东区一期)工程“8·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你单位未对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对事故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50万元

2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5﹞执K-1号

2026年1月21日

2025年3月17日17时50分,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聂家庄2#拌合站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挡墙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调阅资料、询问人员、专家论证等,认定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尤智浩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135万元

3

山西陶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6〕执C-1号

2026年1月27日

《阳泉城区陶然星城配电工程“5·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你单位将阳泉市陶然星城配电工程项目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阳泉市城区宏德机电供应站,未与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罚款20万元

4

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5﹞执C-2-3号

2026年4月8日

《阳泉市城区燕竹花园四组团五期开发项目“10.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出现盲区,对事故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50万元

5

阳泉兆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6﹞执K-3-11号

2026年5月14日

2026年4月20日,矿区分队执法人员按照《矿区分队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阳泉兆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乙炔储存区防倾倒装置使用铁链,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罚款1万元

6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6〕执C-3号

2026年5月27日

《阳泉城区阳泉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夏季改造(第八标段、站内一标段)工程“8·11”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认定你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向项目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瞒报事故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165万元

7

阳泉吉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类违法

阳应急罚﹝2026﹞执K-3号

2026年6月4日

2026年1月22日14时许,阳泉吉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因作业工人违章操作叉车装载水箱至工具车上而导致水箱坠落,致使造成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