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至11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三组对山西省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期间,抽查我市部分重点领域企业,发现部分问题隐患,现对阳泉市鑫天通铸造有限公司1条重大隐患予以曝光。

阳泉市鑫天通铸造有限公司将厂区租赁给山西省源恒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林立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方舟通达商贸有限公司、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侯家沟机修厂等多家企业,阳泉市鑫天通铸造有限公司均未与相关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既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也未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山西省源恒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林立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方舟通达商贸有限公司、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侯家沟机修厂等企业单位安全隐患突出。

不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省安委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办已就移交问题隐患整改工作作出安排,要求郊区对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依法查处,责成有关部门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